建筑是城市的細胞,也是城市特色的重要識別要素。做好
建筑夜景照明能豐富和完善城市整體識別,從而達到烘托城市形象的目的。
建筑夜景照明是在原有建筑的基礎上,通過照明的亮度變化、顏色變化來展示建筑的特點,因此,建筑夜景照明設計一般應考慮以下基本要求:
1、建筑夜景照明設計應根據(jù)建筑的特征、功能、風格、飾面材料、環(huán)境、建筑設計意圖及用戶的要求等綜合確定。
2、建筑夜景照明設計要突出建筑的形狀特點及使用功能,把握建筑形象的內涵,重塑建筑的夜景形象,充分體現(xiàn)建筑設計風格和意圖。
3、通過建筑相鄰面間的亮度變化、顏色差異突出建筑的輪廓、體形,保證建筑的完整性并具有良好的立體感。
4、在保證建筑整體照明效果的同時,盡可能清晰地展示建筑的重點部位和裝飾細部的特征,頂部明亮,主題輪廓清晰,層次分明。建筑主體平均照度不低于150LX,頂部平均照度不低于200LX。
5、建筑夜景照明設計要處理好與周圍環(huán)境的關系,既統(tǒng)一協(xié)調,又有所變化。周圍環(huán)境與被照建筑應保持一定的亮度對比,并避免光的干擾及眩光。
6、建筑夜景照明設計要科學合理地選擇色光。一般情況下,對于紀念性建筑、辦公樓等公共建筑,要求莊重大方、高雅嚴肅、可以局部使用少量的彩色光;商業(yè)及娛樂性建筑,要求燈光變幻多彩,氣氛熱烈,應加大色光數(shù)量。
7、夜景照明的照度或亮度水平、照明光源、燈具和電氣控制設備與系統(tǒng)要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標準進行設計、施工、調試和驗收,也要符合國際照明委員會(CIE)夜景照明技術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8、建筑夜景照明設計應綜合考慮整體照明效果,盡量節(jié)約照明投資。通過選擇合理的照度標準,使用節(jié)能的光源燈具,精心設計照明方案和控制系統(tǒng),將照明能耗和工程造價減少到最低限度。